2026 年 3 月蚌埠中院《人民法院报》刊出“情义错付 法理重圆”,9 月新疆尼勒克县法院、安徽法院又连续办出同类案:张三抵房从银行贷出钱、信用卡套现、经营贷过账,再转借给朋友收月息 2 分、3 分。法官一句话把底掀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民间借贷合同自始无效。
律师前台最近被问最多的是:“我银行贷出来借给表哥,他现在说不用还利息,连本金都想拖,我怎么办?”
答案很冷但必须说清:
- 本金要还,因为借款人确实拿到钱;
- 约定高息不支持,已付的超 4 倍 LPR 部分可折抵本金;
- 如果出借人明知是经营贷/消费贷还转借,金融机构也可能抽贷、提前收贷、上征信;
- 亲友关系不是免责牌,情义归情义,资金源头违法合同就歪了。
家事+债务交叉案里,这类“帮忙借钱”最坑:出借人以为吃利息,最后连银行月供都扛不住;借款人以为“你违规在先我不用还”,结果本金跑不掉、关系也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