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30 日,最高法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发布会上发布一批反家暴典型案例,把过去很多当事人“报警了也没用、起诉了也调和不成”的模糊地带说透了: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查证属实应当判离;无过错方可依第 1091 条要离婚损害赔偿;依第 1087 条分割共同财产时,加害人依法少分。
近半年家事咨询里,“被家暴要不要忍到孩子高考”这类问题明显变少,更多人进来就问: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聊天记录、就医记录怎么固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离婚时能多分多少?
律师口径现在是:
- 家暴不是“吵架动手”四个字,要有时间线、伤情、出警、悔过书、隔离居住记录;
- 保护令可以和离婚诉讼并行,不是“先离婚再保护”;
- 财产上别只盯“平分”,过错方少分、损害赔偿、住房使用权、孩子抚养权倾斜,是三件能同时争取的事。
客户最常误以为“他打我一次不算家暴”——错,持续性、控制性、恐吓性都算,精神暴力也被最高法案例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