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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一般是什么?

时间:2024-09-05 08:52:24 作者: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一、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一般是什么

  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通常指的是那些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旨在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或是行业惯例等。

  1.具体来说,当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时,该条款即被视为无效。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此类情形下的格式条款无效性,旨在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格式条款的定义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这种条款的存在,旨在简化合同订立过程,提高交易效率。采用格式条款的缔约者、提供方需承担特定的义务,即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

  2.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对该条款进行说明。

  3.若未履行这些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相关条款,对方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律博律师提醒您,合同的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4.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即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已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对合同成立的时点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判断合同是否生效提供了法律依据。